根据《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现已完成试工相关工作,试工成绩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相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23年2月17日9:00(京时)
2.集合地点:乌鲁木齐八楼地铁站A口旁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4.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5.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天内,按体检组织实施部门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6.体检时请戴口罩并携带身份证原件、2张1寸彩色照片及一支蓝黑笔。
7.检查当日早晨禁食水(不嚼口香糖)。
8.体检前饮食保持清淡(尤其注意体检前一天不要进食水果、蛋糕等含糖高的食物,避免体检时血糖偏高),勿饮酒,注意休息,勿剧烈活动(避免影响肝功转氨酶)。
9.月经期间不检查尿常规,月经结束后再补检。
10.做胸片检查者,三月内避孕;怀孕者,暂不检查胸片。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99182436
附件: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试工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xlsx
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