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为实施健康新疆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需求,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下,在自治区党委编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医科大学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成立新疆医科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暨第七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病医院,填补了我区公立省级老年病医院的空白,是推进我区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民生事业的重大举措。
我院是一所以老年病诊疗与康养并重、医养结合服务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管理“五位一体”的省级三级综合医院。分为七道湾院区、金秋湾园区。医院拥有优秀的医疗团队和先进的医疗设备,秉承以患者为中心,追求卓越医疗品质。着力打造医疗保障、康复养护、医养结合、医护培训的健康服务体系,全心全意为各族患者健康服务。
七道湾院区为医疗主体,位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路与红光山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61亩,其中医疗用地面积114亩,现设置有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血液净化中心、康复医学科、普外科、骨科、肿瘤科等临床医技科室43个,拥有3.0T双梯度核磁共振、128层螺旋CT、高端心血管超声诊断系统、10人舱位高压氧治疗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目前一栋9.7万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2层的医教综合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将为全疆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安全的医疗服务。
金秋湾园区为康养主体,由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康复中心、老年护理和老年公寓等部分组成。北依喀什路东延,东邻水磨河和七道湾路,西靠奥体中心,南邻水区法院。园区占地面积229亩,距离七道湾院区1.8公里。总建筑面积为10.35万平方米。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5日,在新疆医科大学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下同)、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https://www.xydqfy.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高考为民语言考生还需提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九)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25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五、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15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门诊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扫描件(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命名)至七附院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纸质版: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6)下载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7)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并盖章(附件3)。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考察材料;考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
(8)下载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5、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需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本科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附件6);专科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7)。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核
1、采取考核制方式的岗位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博士且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岗位(岗位编码:B070105岗、B070101岗、B070062岗、B070063岗、B070064岗、B070065岗、B070066岗、B070068岗、B070069岗、B070070岗、B070097岗、B070093岗、B070102岗、B070100岗、B070074岗、B070106岗、B070076岗、B070077岗、B070078岗、B070079岗、B070080岗、B070083岗、B070084岗、B070104岗)采取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面试、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60%。
2、采取非考核制方式的岗位
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且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岗位(岗位编码:B070073岗、B070099岗、B070096岗、B070081岗、B070103岗、B070098岗、B070085岗、B070090岗、B070094岗、B070095岗)采取非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笔试、面试、试工三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30%。
3、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
①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②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
③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3)试工(含试工考核)
①试工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期间不得请假并需自行准备工作衣。
③试工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制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非考核制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公示。
(5)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提前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六、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丁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10669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