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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征集 | 请用最美的音乐表达新医!

发布日期:2023-06-27  点击量: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

会让你不由地想起新医

在你心里

新医校歌是一段怎样的旋律?

来吧!所有热爱和关注新医的朋友们

欢迎加入校歌征集活动

用你的音乐

表达新疆医科大学的精神和文化特色

让我们一起唱响

新时代新医人的最美合唱!


关于广泛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的工作方案

校歌作为学校整体形象的音乐表达,是办学理念、校园精神和学校特色的集中体现,更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展现新医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唱响新时代新医人精神大合唱,现就校歌征集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着眼新医红色基因、精神底蕴的弘扬传承,聚焦彰显新医历史文化、办学理念,通过广泛征集校歌,凝练新医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大的新医力量。

二、征集时间

2023年6月27日——9月8日

三、征集范围

新疆医科大学全体教职员工(含附院)、离退休职工、在校学生及广大校友

四、征集内容

1.作品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学校红色基因、历史发展、人文底蕴,弘扬“好学、力行、笃医、创新”的校训精神,彰显学校的红色历史、办学特色和优良精神风貌。

2.歌词要求立意高远、简洁凝练,意境高雅、通俗流畅、易于传唱,能够凝结学校的办学传统,能够体现新医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价值追求,能够反映新疆医科大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具有一定的文化积淀、思想深度和与时俱进的时代气息,又表现新医人扎根边疆、服务边疆、育人育才、救死扶伤、守卫人民健康的情怀担当。

3.词曲篇幅不宜过长,歌曲长度控制在3~5分钟,内容积极、词曲和谐、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有较强的感召力和传唱度。

4.校歌作品可词曲同创,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创作作品以简谱、五线谱、歌词文档、视唱音频等形式均可。所有投稿作品需附能表达歌曲立意的创作说明,如能附试唱录音、编曲后期、混声合唱版本等资料更佳。

5.作品必须为原创,有自主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作品因知识产权发生争议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由此给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投稿请注明“校歌征集+单位+姓名”字样。文稿须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7.作品可有一人也可有多人共同完成。

8.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9.入围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新疆医科大学所有。

五、评选办法

1.学校将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作品统一评审,最终确定入选作品,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2.作品一经采用,歌词作者和曲谱作者分别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凡参与活动的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征集说明

1.参加本次校歌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视为承认本方案的所有条款。

2.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新疆医科大学所有。

七、投稿方式

1、面投方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综合楼A座516室)

2、电子邮箱:331351023@qq.com

3、联系人:阿里亚·木沙 2110061